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总工会概述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说明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总工会概述
一、主要职责
工会是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是法律赋予的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葫芦岛市总工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总、省总、市委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确定工会引导思想和任务,引导全市工会工作。
(二)依据法律和章程,组织和引导各级工会履行以“维护”为基本职责的四项社会职能(1.参与职能2.维护职能3.建设职能4.教育职能),贯彻实行市总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省总工会、市委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制度的制定,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
(四)引导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技术革新、技术比武、技术练兵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组织动员全市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
(五)引导各级工会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强化民主管理和工会组织建设。
(六)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大力培育“四有”职工队伍。参与企业学问建设,组织引导职工开展文体活动。
(七)做好对市以上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做好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服务工作。
(八)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引导和协调工会企事业的发展。
(九)完成省总工会、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葫芦岛市总工会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葫芦岛市总工会机关
2. 葫芦岛市总工会保障部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8.9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8.9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
2.上年结转和结余575.2万元。主要是上年工会经费结转。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950万元,降低85%,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开资;二是工会经费支付途径更改。
(二)支出总计725.3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0.1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45万元。
2.项目支出605.1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3%。主要包括春节走访和上年结转工会经费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10.60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资金结转到今年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8.80万元。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能及时支付工会经费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566.40万元,降低98%,主要原因是上年工会经费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19万元,项目支出605.1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0.60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资金结转到今年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181.4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27.14%,项目支出年初未编制预算。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5.3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6.6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6.63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91.45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绩效管理专项资金等方面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5.18万元,主要是工会经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工会经费结转到今年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4万元,具体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8.7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退休人员开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由于本单位特殊情况,财政只承担本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在职人员费用均在工会经费中列支,所以本单位没有“三公”经费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7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医疗费;公用经费91.4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由于本单位特殊情况,财政只承担本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在职人员费用均在工会经费中列支,所以本单位没有财政承担的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由于本单位特殊情况,财政只承担本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在职人员费用均在工会经费中列支,所以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由于本单位特殊情况,没有财政承担的任何资产,本单位所有资产都归中华全国总工会所有。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2018年度无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群众、社会团体(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上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